这个性质决定了宗馥莉在继承宗庆后股权之后担任娃哈哈新一任“掌门人”是否合规,也决定了正在进行中的“娃哈哈”商标的转让、集团多个业务环节向宏胜饮料出现的倾斜,有没有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。

这个问题,早在10多年前的“达娃之争”时,就是人们关心的焦点,但时至今日,仍令外界感到困惑。

它同时还困扰着一些被迫要求改签合同的娃哈哈基层员工。

有员工对观察者网表达出他们的疑问:未来到底是在为娃哈哈工作,还是为接班的宗馥莉工作?服务企业主体性质的不同,在他们心中的意义也不同。

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质疑,和长期以来娃哈哈集团介于“民企”和“国企”之间模糊的面目,以及娃哈哈集团的复杂的股权结构和历史,有着重要关系。

目前,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有3位股东:持有46%股权的大股东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杭州上城文旅”),持股29.4%的宗馥莉,以及持股24.6%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。

上城文旅大股东的身份,让娃哈哈集团的“国企”身份具有了合理性。

对于上城文旅大股东身份的由来,在2015年出版的宗庆后自传《万有引力原理》中,曾有过详细的说明。

娃哈哈成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,当时和如今的商业环境完全不同,从事商业活动仍有被扣上“投机倒把”帽子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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